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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舍弃探望权,有法律效力吗?

www.jamiot.com 2024-05-22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中夫妻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会作出一些约定,譬如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他们探望孩子,而该协议双方总是也自愿签字,但这不代表这该协议就合法有效,关于子女探视权是是法定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无故剥夺。

第一需要明确一点: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法、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的权利;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由此可知,探视权是是法定权利,通过协议禁止一方探视孩子是不合法的,就算双方签字确定,假如一方不让他们探视孩子的话,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行使探视权。

假如说一方真的不想让他们探视孩子的话,一般只有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暂停他们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进步的状况比如虐待孩子、毒打孩子等,不了解怎么样向法院申请有关诉求的话最好可以事前咨询一下探视权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

Tags: 婚姻家事 子女抚养 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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