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连环车祸或者载有多人的大巴车等发生交通事故,或许会致使一人以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一般是依据死者当地居民标准计算出来的,城镇、农村的居民标准可能就有差别,涉及到不同人的利益,那这个时候对赔偿数额可能就会产生纠纷。
在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案件中,一般以受害人住所地、常常居住地为确认相应赔偿标准的要紧依据。但假如在同一个交通事故中导致多人死亡的,死者可能来自不同地方,有的为城镇居民,有的为农村居民,那假如单纯根据这个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对来自农村居民很不公平。
同一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根据相同数额进行赔偿。
国内法律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所以同一交通事故中,多人死亡的,也可以根据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同命同价”,这可以达成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格的尊重。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该根据赔偿最高的规范确定。
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时,应当就高不就低,根据赔偿最高的规范确定死亡赔偿金。由于根据低的农村标准进行赔偿,则农村户口的死者得到了全额的赔偿。但,作为城镇户口的死者却没得到全额的赔偿,甚至与应当得到的赔偿金额相去甚远。死者家属的合法求偿权利不可以得到满足,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又被无故减轻了。所以应该根据最高的规范,即城镇居民的规范进行赔偿。
最后,在同一个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赔偿金额应该是相同的,假如他们不想赔偿,或者随便减少赔偿金,死者家属可以先和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同命同价”,维护死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