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单方面担保,是否会查封另一方资产
在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假设出现由单一配偶方对某项债务进行证实性的担保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债务最后被确觉得仅涉及到担保人个人之义务责任的话,另外一方并不因此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名下的财产也一般不会遭到司法机关的强制实行手段查封。然而,若未能成功证明该担保债务确实是个人债务范畴,反而被断定为是夫妻双方一同承担的债务,那样另一方的财产便大概面临被查封的风险。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双方一同签署或在事后得到另一方明确的追认等具备一同意愿的表现形式所产生的债务,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保持家庭平时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一同债务。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平时生活所需范围,则不应被视为夫妻一同债务;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质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的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期间,若一方担保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财产不受查封。若没办法证明为个人债务,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另一方财产可能受查封。夫妻一同债务包含一同签署或追认的债务、为家庭平时所需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平时所需的债务,除非用于一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一同意愿,不然非一同债务。
2、夫妻单方面能否卖房
若系个人民事权利,自可依法进行处置;
然而,假如为夫妻共有之财产,当两人对实物归属问题持有相反建议时,应尊重共有者权益,禁止出售无争议的夫妻一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房屋即属典型夫妻一同财产,尽管房地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位所有权人的名字,但不论以何种方法处分这部分一同财产,都需要得到另一配偶的明确许可方可进行。
然而,此规定仅在夫妻双方没另行约定的状况下适用。
《城市房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产,不能出售: 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用权的;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赞同的;
权属存在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其他情形。
3、夫妻单方面出轨财产如何判
在婚姻关系中,假如一方当事人行为不检,出现了婚外情的情况,此举未必会对财产分配构成直接影响。然而,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准则,同时会全方位权衡很多方面的要点,譬如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与子女抚养责任的承担等等。倘若因为某一方的出轨行为而致使整个婚姻的破裂,那样可能在精神赔偿方面会予以一定量上的考量,然而这样的情况总是并不可以对财产分割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然而,针对每个特定的事例,大家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和判断。当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大家强烈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以便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婚姻期间,若一方担保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财产不受查封。若没办法证明为个人债务,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另一方财产可能受查封。夫妻一同债务包含一同签署或追认的债务、为家庭平时所需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平时所需的债务,除非用于一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一同意愿,不然非一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