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
在面临婚姻破裂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一般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夫妻间所有一同财产应平均予以划分,然而具体的操作细节也需兼顾子女抚养、妇女权益保护与对于无过错一方所享有些权益方面的特别关照。
若发现有任何一方存在对夫妻一同财产进行隐匿、转移、变卖或者故意破坏等不当行为,法院有权将它在财产分割中的份额进行相应降低乃至全部剥夺。
在此,大家还要重点关注一下子女抚养的问题——这方面法律规定主如果根据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全方位进步的原则来做出决策的。
针对未满2周岁的孩子,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由妈妈直接抚养;
而对于年龄介于2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需要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原因进行综合考量后再做决定;
至于年满8周岁的孩子,他们的意愿则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财产分割一般平分一同财产,同时考虑子女抚养、妇女权益及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隐匿或破坏一同财产,法院可降低其份额。子女抚养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妈妈,2至8周岁综合爸爸妈妈条件,8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2、离婚财产如何公证
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证明公证的具体流程:
第一,当事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及户口本,并提供包含公证申请书在内的有关证明资料,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正式的申请。
随后,公证机关将对此申请依法进行严格审察,若认定其拥有法定条件且材料齐备,则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常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察,觉得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情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状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事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一般遵循如下基本准则:第一应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为主导,若没办法达成协议,则将通过法院裁决进行最后的裁定和处置。在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项财产的原始获得方法、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做出的贡献与各自的实质生活需要等多方面原因。而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也会依据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爸爸妈妈双方的具体状况,作出公正适当的判断和决定。在实质操作中,假如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大家强烈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方法,同时也要尊重法院的最后判决结果。
婚姻财产分割一般平分一同财产,同时考虑子女抚养、妇女权益及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隐匿或破坏一同财产,法院可降低其份额。子女抚养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妈妈,2至8周岁综合爸爸妈妈条件,8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