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房屋加名字算夫妻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前房地产增名是不是构成夫妻一同财产的认定
在此先做一个法律知识性科普,即在结婚以前男方购置的房地产在结婚以后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添加女姓方的名时,这部分产权应视为一同所有。因为房产产权归是不动产范畴,而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认证与认定均依据有关法规及授权文件进行,因此凡在结结婚以前男士已经获得该房地产的私人资产权属,若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附上老婆的名义,无疑是行为人对自己资产拥有权的明示赠与,亦因此断定其为夫妻的一同利益体。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若所涉房地产尚未按揭或抵押,则只需要根据有关程序办理房地产证权利名字变更手续即可,除需要支付少量工本费外,无须额外支付其他任何成本;
2)如所涉房地产正处于按揭状况中,此时便需要先获得贷款银行的批准函,表示银行对增加配偶作为共有权人持同意建议,然后再向当地房子管理局提出申请,并依据特定步骤完成相应的更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以后房屋加名字是不是是夫妻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在房屋上加名字一般是夫妻一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一同财产。房子作为不动产,结婚以后在其上添加配偶名字,意味着对房子的处分行为,将该房子的部分产权明确赠与给配偶,使房子成为夫妻一同拥有。这体现了双方对房子权属的一同意愿,从法律角度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应该注意,假如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加名只不过一种形式或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可能不认定为一同财产。总之,通常情况下结婚以后加名视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实质状况和有关证据来判断。
3、结婚以后房地产过户给子女需缴税吗
结婚以后房地产过户给子女一般需要缴税。若以交易形式过户,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增值税方面,普通住房满两年免征,不满两年按5.6%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房地产买卖盈利部分的20%或房价的1%收取;契税依据面积等状况不同,税率在1%-3%之间。若以赠与形式过户,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契税税率同交易形式,印花税为0.05%。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如法定继承等,可免征有关税费。具体缴税状况需依据当地税务政策及房地产实质状况确定。
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增名,经双方赞同后,视为一同财产。如房地产无按揭或抵押,只需要办理名字变更手续,支付少量工本费;如房地产处于按揭状况,需先获银行批准,再向房子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完成更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