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以真实案例,认识“帮信罪”

www.naanver.com 2024-12-05 刑事辩护

案例1、2021年9月末,被告人田某、井某、王某明知闫某回收并供应银行卡用于帮助互联网犯罪活动支付结算。为了获利, 田某、井某、王某分别新办银行卡交给闫某供应,后三人又通过微信帮助刷脸认证开通手机银行转账功能。2021年十月,田某4张银行卡流水入账1035.003万元人民币,田某获利6200元。井某3张银行流水入账861.14万元人民币,井某获利5000元。王某4张银行卡流水入账1816.35万元人民币,王某获利4000元。但天上没白掉的馅饼,最后由于我们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法院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案例2、2020年7月份左右,在湖北武汉某夜店叶某等三人(在校大学生)为牟取不法利益,分别将自己持有些几张银行卡、手机、支付宝账号、身份证照片等交给“上家”用,为互联网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后“上家”借助叶某等三人所提供的银行卡等账户推行多起电信互联网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32万余元,叶某等三人从中获利2400余元。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害处程度,分别对叶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说法:

◆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刻登记补办。

◆不能将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别人用。

◆千万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触犯法律成为犯罪的帮凶!

Tags: 刑事案件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