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和手续
诉讼离婚要紧凭证有: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警方记录、配偶出轨照片等;财产分配证据,如房、车证和银行账户信息;子女抚养权证据,如孩子出生证明、个人经济证明。按规定写起诉书,备齐身份、结婚等资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样确定?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假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离婚怎么样筹备证据材料与手续?
诉讼离婚需筹备以下证据材料与手续:
证据材料方面,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证明、他们出轨证据等;财产情况的证据,包含房地产、汽车、存款等的有关证明;子女抚养有关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抚养能力证明等。
手续方面,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提交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法院会依据状况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协商解决离婚及有关问题;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筹备证据材料要真实、充分,手续办理要符合法定程序,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筹备的证据材料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的证据;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地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有关的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明等。手续方面,需要写作起诉状,筹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